1936年,国民政府颁布《国医条例》,后称《中医条例》,其主要内容有

  • A: 中医管理权归内政部,后来进一步明确归卫生署,署内设中医委员会
  • B: 曾执行中医业务五年以上者可获得中医执业证书
  • C: 中医学校毕业持有证书者可获得中医执业证书,承认中医教育的合法性
  • D: 将中医医院改为诊室,禁止中医参用西法西药
  • E: 取缔中医报章及著述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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