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把烈性病菌株或毒株等丢失事件划归为

  • A: Ⅰ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B: 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C: Ⅲ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D: 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E: 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答案: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