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28岁。21岁时因心慌、怕热、 多汗、消瘦就诊,确诊Graves病,甲巯咪唑规则治疗2年。25岁时甲亢复发,再次甲巯咪唑治疗,2个月后甲状腺功能正常,继续治疗一年半停药,最近2个月甲亢的症状、体征再现,查血T3、 T4及TSH确认为甲亢第二次复发。患者结婚5年,尚未生育,希望治疗甲亢后怀孕,甲亢的治疗拟
- A: 大剂量碘剂
- B: 再次甲巯咪唑治疗,疗程延长至3〜 4年
- C: 用甲巯咪唑,甲状腺功能正常后加用131I治疗
- D: 用甲巯咪唑,甲状腺功能正常后行甲状腺大部切除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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