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剂不适用的病证是()
- A: 伤寒少阳证
- B: 肝脾不和证
- C: 肠胃不和证
- D: 寒热互结证
- E: 里热实证
答案: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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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患儿5岁半、男。从l岁至5岁类似喘息发作4,次,肺功能明显降低,舒张试验阳性,确诊为支气管哮喘。2天前因感冒诱发咳嗽、喘息加重,使用口服和吸入糖皮质激素及支气管舒张剂仍无缓解。体检:呼吸困难,大汗淋漓和烦躁不安,不能平卧,面色青灰,三凹征明显,心音较低钝,双肺呼吸音降低,无哮鸣音。如果患儿发生哮喘危重状态,不适当的治疗是:
- 患儿5岁半,男。从1岁至5岁反复喘息发作4次,肺功能明显降低,舒张试验阳性,确诊为支气管哮喘。2天前因感冒诱发咳嗽喘息发作,使用口服和吸入糖皮质激素及支气管舒张剂仍无缓解。体检:呼吸困难,大汗淋漓和烦躁不安,不能平卧,而色青灰,三凹征明显心音较低饨,双肺呼吸音降低,无哮鸣音。此时可能为如果患儿发生哮喘持续状态,不适当的治疗是
- 患儿5岁半,男。从1岁至5岁反复喘息发作4次,肺功能明显降低,舒张试验阳性,确诊为支气管哮喘。2天前因感冒诱发咳嗽喘息发作,使用口服和吸入糖皮质激素及支气管舒张剂仍无缓解。体检:呼吸困难,大汗淋漓和烦躁不安,不能平卧,而色青灰,三凹征明显心音较低饨,双肺呼吸音降低,无哮鸣音。此时可能为如果患儿发生哮喘持续状态,不适当的治疗是对诊断最有价值的实验室检查应是
- 解表剂不适用于下列何证
- 在一个研讨班上,学员对假劣药情形、使用法律和法律责任展开了讨论。讨论的情形主要包括四个,一是采用多加矫味剂生产儿童退热药;二是多加药用淀粉少用主药生产降压药;三是部分药品超过有效期;四是某抗菌药物的外包装上标示的适应症与批准的药品说明书中适应症表述不一致,其外包装上添加了可以作为前列腺炎的二线用药的适应症等。上述信息中所指的四种情形,应按假药或者假药论处的是上述信息中所指的生产假劣药情形,属于在处罚幅度内从重处罚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针对第四种情形,如果所在企业生产金额达到100余万元,已经销售金额达到15万元,但尚未造成人员的伤害和死亡,应该认定为
- 患儿5岁半,男。从1岁至5岁反复喘息发作4次,肺功能明显降低,舒张试验阳性,确诊为支气管哮喘。2天前因感冒诱发咳嗽喘息发作,使用口服和吸入糖皮质激素及支气管舒张剂仍无缓解。体检:呼吸困难,大汗淋漓和烦躁不安,不能平卧,而色青灰,三凹征明显心音较低饨,双肺呼吸音降低,无哮鸣音。此时可能为如果患儿发生哮喘持续状态,不适当的治疗是对诊断最有价值的实验室检查应是最可能的诊断是(哮喘持续状态合并)
- 在一个研讨班上,学员对假劣药情形、使用法律和法律责任展开了讨论。讨论的情形主要包括四个,一是采用多加矫味剂生产儿童退热药;二是多加药用淀粉少用主药生产降压药;三是部分药品超过有效期;四是某抗菌药物的外包装上标示的适应症与批准的药品说明书中适应症表述不一致,其外包装上添加了可以作为前列腺炎的二线用药的适应症等。上述信息中所指的四种情形,应按假药或者假药论处的是上述信息中所指的生产假劣药情形,属于在处罚幅度内从重处罚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针对第四种情形,如果所在企业生产金额达到100余万元,已经销售金额达到15万元,但尚未造成人员的伤害和死亡,应该认定为根据药品管理法、刑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针对第四种情形,如果所在的药品生产企业生产金额达到100余万元,已经销售金额达到15万元,但尚未造成人员的伤害和死亡,关于企业和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的说法,错误的是
- 表里双解剂适用于
- 简述和解剂的分类、适应证及代表方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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